呼和浩特三类人才认定参考标准
导语 呼和浩特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及认定参考标准最新发布,其中呼和浩特三类人才认定标准详见下文。
呼和浩特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及认定参考标准发布,其中二类人才认定标准详见下文。
呼和浩特三类人才认定参考标准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2.国家引才计划相应层次人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
4.“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5.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除前2位之外的完成人、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
6.国家卓越工程师称号获得者,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带头人。
7.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
8.中央宣传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中央和国家部委有关人才工程 (计划)入选者。
9.近五年,担任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杂志同期发布榜单为准,下同)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0.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拓展阅读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高层次人才分类及认定参考标准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人才强市25条正式发布(附原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呼和浩特本地宝】,关注后回复【人才】可获呼和浩特“人才强市25条”政策原文+解读,查看人才分类及各类人才认定参考标准,各类人才补贴申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