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支付方式
导语 此文为你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详细内容如下:
五、提交材料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动拆迁自住住房的:
(1)购买自住商品房:
①本人身份证;
②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③所购房屋的不动产发票;
④配偶同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身份证。
(2)购买公有住房:
①本人身份证;
②公有住房出售估价表、审批表或《公有住房出售合同》;
③购房收据;
④配偶同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
(3)购买自住二手住房:
①本人身份证;
②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③产权转移受理单;
④产权转移契税完税凭证;
⑤配偶同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
(4)购买自住拍卖住房:
①本人身份证;
②拍卖成交确认书;
③购房发票或收据;
④配偶同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身份证。
(5)参加集资建房:
①本人身份证;
②单位与建设开发部门的集资建房协议书或合同;
③单位出据的集资住房证明(注明集资人姓名、房屋所在位置、楼层、面积、单价、总价等详细情况);
④交纳集资款收据;
⑤配偶同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①本人身份证;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⑤建房合同或协议书;
⑥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款收据或发票;
⑦翻建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
⑧配偶同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身份证。
(7)大修自住住房:
①本人身份证;
②《房屋所有权证》;
③县级以上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④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
⑤施工单位施工许可证;
⑥施工合同或工程协议书;
⑦工程预(决)算书;
⑧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款收据或发票;
⑨配偶同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
(8)动拆迁自住住房:
①本人身份证;
②《房屋拆迁回迁安置住房合同》;
③《房屋所有权证》;
④支付房款的凭证;
⑤配偶同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
2、职工离休或退休的:
(1)本人身份证;
(2)退休、离休证明。
3、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本人身份证;
(2)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内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本人身份证;
(2)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职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两年内未再就业和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5、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本人身份证;
(2)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市级劳动鉴定部门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4)职工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6、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本人身份证;
(2)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如重大疾病、配偶亡故、子女上学、火灾盗抢等)证明;
(4)职工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5)费用实际支出证明。
7、职工出境定居的:
(1)本人身份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注销原因为"出国定居");
(3)本人不能亲自提取的,需提供本人签字的提取委托书;
(4)本人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委托提取证明;
(5)受委托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
8、职工提前一次性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本人身份证;
(2)职工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
(3)配偶同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
9、当期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
(1)本人身份证;
(2)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本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4)房租交款凭证。
(5)配偶同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身份证。
10、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和户口簿;
(3)提取人与死亡职工的合法继承关系证明;
(4)合法继承人多人委托一人提取时,还应提供其他继承人的公证委托证明;
(5)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赠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说明事项: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一般由提取人亲自办理,委托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或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的,须提交提取人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单位需要更换经办人员的,应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经办人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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