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同中心转移

导语 本文为你介绍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指南,详细内容见下文:

  二、同城不同中心转移(职工调入调出单位在同城不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下的转移)

  1、提交材料:

  (1)提交职工调动手续、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提交调动职工调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开设证明。

  2、填写表格:

  职工调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书》(一式四联)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审核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单位和职工提交的材料和表格,审核无误的,办理转移手续,通过转账形式,将调动职工原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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