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二手车过户须知

导语 如果您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购买)了他人的机动车(已经在呼市注册登记的)。那么机动车的所有权就发生了变化,您应该在所有权发生变化后二十日内,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转移(过户)登记。

  如果您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购买)了他人的机动车(已经在呼市注册登记的)。那么机动车的所有权就发生了变化,您应该在所有权发生变化后二十日内,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转移(过户)登记。

  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要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友情提示:

  1.购买二手车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防止你购买了赃车或有法律问题的车辆;

  2.购买车辆的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都已经处理完毕;

  3.购买后应及时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转移(过户)登记,否则车辆购买双方的法律责任将难以确定,一旦发生法律问题将会给购买双方到来许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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