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第1-12个月按照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第13-24个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也可先申领失业保险金,后办理失业登记)。
1.失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4.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待遇申请专栏进行申请。
5.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服务进行申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呼和浩特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可获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领取入口、流程、条件,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