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最低工资标准

导语 内蒙古将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呼和浩特各地区最新工资标准详见正文!

  呼和浩特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其中明确

  地区类别:一类地区

  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27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4元

  适用区域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

  地区类别:二类地区

  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1.7元

  适用区域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

  拓展阅读

  点击查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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