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生育报销能有多少钱?附标准及规定
导语 呼和浩特生育报销报销含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等。
呼和浩特生育报销能有多少钱?
(一)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人工流产、节育等门诊医疗费,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政策。
2.因病理性流产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限额支付标准为1500元。
3.顺产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限额支付标准为3000元。
4.难产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限额支付标准为4000元。
(二)女职工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领取生育津贴天数。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生育津贴。
3.难产的,在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4.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按42天计发生育津贴。
举个栗子
李丽是一家私企员工,上月顺产一个婴儿,而她所在的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5100元,那李丽能领取的生育津贴为:5100➗30✖️98=16660元。
(三)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职工实施计划生育节育手术,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施限额报销,最高不超过1200元。
(四)男职工护理假工资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男职工,其配偶生育期间,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0天护理假津贴。
2.护理假津贴=(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10天。
3.护理假津贴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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