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指南

导语 从5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医保服务大厅窗口不再受理市本级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该项业务由市四区医保服务大厅办理。

  呼和浩特市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指南

  为深入推进我市医疗保障“放管服”改革,优化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事项,从5月1日起,市医保服务大厅窗口不再受理市本级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该项业务由市四区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自助备案流程

  (一)下载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名注册登录进入,选择“异地备案”,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参保地选“内蒙古自治区”,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就医地、参保险种和备案类型,据实填写后点击“开始备案”;仔细阅读“自助开通告知书”,并点选“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认真填写申报信息,“*”项目为必填项,“是否办理转诊手续”和“是否急诊”选择默认“否”;认真阅读并核对“个人承诺书”内容,点击“开始签名”,签写姓名确认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再次点击“提交备案”,提示“服务开通成功”即可;可以在“异地就医”页面下的“备案记录查询”功能区查询自助开通明细。

  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亲情账户”绑定父母、配偶和子女,并选择“为他人备案”选项为他人备案。

  (二)也可在“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程序为本人进行备案,可参照“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流程和方法自助完成备案。

  二、市四区医保窗口线下备案注意事项

  (一)线下备案提供材料

  参保⼈员(或者委托他⼈)需提供备案人医保电⼦凭证、⾝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现场签写“个人承诺书”,无需审核,即时开通。

  (二)备案时限、变更或终⽌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最长为30天,网上自助备案的“自助开通开始日期”可最多提前5天(确保备案开始时间不晚于入院时间);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网上自助备案至少6个月以上,窗口备案至少3个月,超过3个⽉之后可通过各旗县区医保窗⼝进行变更或终止。

  (三)备案联系方式

  三、其他事项

  (一)参保人员优先选择在网上进行备案,确需到窗口备案的可就近选择市四区医保窗口进行线下备案。

  (二)备案成功后,因特殊原因无法实现跨省直接结算的,市四区居民返回所属区医保服务大厅手工报销,市本级职工到市医保服务大厅手工报销,五个旗县的职工和居民返回所属旗县医保服务大厅手工报销。

  (三)城乡居民因发生跨省急诊抢救的,可在入院后7个工作日内向旗县区医保进行电话备案(入院5日内应优先进行网上备案),自费结算的返回所属旗县区医保服务大厅手工报销;城镇职工因跨省急诊抢救的应在入院5日内进行网上备案,尽可能异地直接结算,确无法网上备案的,市四区职工可拨打0471-5181348电话备案,旗县职工电话联系所属旗县医保部门。电话备案成功的,可参照第(二)项规定进行手工报销。

  (四)跨省异地生产的参保人员,入院前或入院后5日内在网上按照“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类型备案,出院自费结算后,可参照第(二)项规定进行手工报销。

  (五)自治区内跨统筹区就医无需备案,就医地直接结算,因故无法直接结算的,可参照第(二)项规定进行手工报销。

  (六)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出现结算问题,可拨打0471-5181348,并提供医院结算系统报错提示内容,方便排查和解决报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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