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报销政策
导语 为加强医保基金运行风险防范,呼和浩特跨省异地就医具体结算报销政策根据基金收支情况调整如下。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报销政策
为加强医保基金运行风险防范,具体结算报销政策根据基金收支情况调整如下: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住院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市住院支付的标准。
2、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意外伤害人员住院支付比例在本市住院支付标准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3、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支付比例在本市住院支付标准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由参保人自行设定,最短期限为6个月,6个月内不得取消;
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可随时取消。
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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