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呼和浩特玉泉区小升初入学政策(最新)
导语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2025年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报名方式、招生条件、入学政策详见正文!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 2025 年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5 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呼教通字(2025)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5年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巩固和推进义务教育减负提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学”城市,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优质公平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免试入学、同步招生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
(一)有玉泉区小学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的应届结业生。
(二)在呼市市四区以外就读,随法定监护人落户玉泉区且法定监护人为户主,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结业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入学方式
公办学校采取电脑派位的入学方式。
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录取的入学方式。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网上报名结束后直接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结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不参加直升的结业生可参加玉泉区范围内公办学校电脑派位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电脑派位和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二次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玉泉区范围内公办学校或区属民办学校。
(二)落户要求及派位方式
1.凡符合下列落户条件之一的小学应届结业生,第一次派位时可以选择玉泉区范围内公办学校或区属民办学校,但不得兼报:
(1)有玉泉区学籍的2025年小学应届结业生随法定监护人一方(法定监护人为户主)落户呼市市四区,落户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其中凡2022年9月1日之后新落户呼市市四区的,需符合“房户一致”(户主与房产证所有人均为法定监护人)。
(2)出生随法定监护人一方落户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呼市市四区户籍)有玉泉区学籍的2025 年小学应届结业生要求户籍无迁移、变动记录。
(3)在呼市市四区以外就读的 2025 年小学应届结业生,随法定监护人在玉泉区购房落户(不含公寓和商用性质房产法定监护人为户主且房户一致),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2.不符合以上落户条件的 2025 年玉泉区学籍小学应届结业生,第一次派位时可选择玉泉区民办学校(如不愿意选择民办学校,经与毕业小学报备后可不进行志愿填报)或等待二次统筹。
(三)几点说明
1.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及呼和浩特市第四中学南校区按照属地原则,通过电脑派位招收玉泉区范围内学生。
2.凡通过公办学校电脑派位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含统筹安排入学)且在录取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的学生,参加2028 年中考时具有“分招”资格。
3.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和“阳光分班”时,家长可自愿向学校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和“阳光分班”。
五、实施步骤
(一)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核(5月12日-5月19日)
1.信息采集。市四区 2025 年小学应届结业生家长下载登录“蒙速办 APP”,左上角点击选择“呼和浩特市”进入“一件事专区”下滑屏幕找到“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进入,之后点击“初中入学办理”进入“市区小升初服务平台”首页,按流程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个人信息采集的学生,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
2.资格审核。具有玉泉区小学学籍且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的小学应届结业生由就读学校通过信息采集平台完成审核;具有玉泉区户籍,在市四区以外就读的小学应届结业生由玉泉区教育局通过信息采集平台完成审核。
(二)网上填报志愿(6月10日-6月15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小学应届结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蒙速办 APP”进行网上志愿填报。选报志愿应实事求是,按要求选报,否则其志愿一律无效。网上志愿填报结束关网后,由家长打印《小升初志愿信息确认表》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家长签字确认并交回就读小学。具有玉泉区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以外就读的小学应届结业生,打印《小升初志愿信息确认表》进行信息核对,无误后家长签字确认并交回玉泉区教育局。凡未在规定时间登录“蒙速办 APP”进行志愿填报的学生,视为在本地区无入学需求,选择二次统筹的可与学校报备。
(三)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6月20日)
在规定时间公开进行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和民办学校随机录取现场会。现场会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人员纪检人员、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参加现场监督和公证。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结束后,在公开监督下,由专门的工作人员现场将录取结果拷贝光盘并交予教育局、公证、纪检等部门。区教育局按照录取结果通知相关学校,学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统筹安排(6月25日-7月2日)
凡未被录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统筹安排规定时间内填报有空余学位的玉泉区范围内公办学校或区属民办学校。参加二次统筹安排的学生,需在6月25日-6月27日再次网上填报志愿,7月2日按照统一安排进行统筹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现场会。已通过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再为其安排学位。
统筹安排结束后,所有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
(五)阳光分班(开学前两周内)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由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把新生全部录入分班软件,保证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分班要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
(六)结果查询
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和“阳光分班”结束后,家长可登录“爱青城 APP 或蒙速办 APP”查询结果。
六、招生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
各公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招生计划规范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至少每学期核准一次学生学籍,确保人籍一致、信息准确、学籍变动手续完备。严格控制班额,杜绝出现“大班额”。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呼市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和收费公示制度。
(二)保障各类特殊群体接受教育
各学校要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学生填报志愿统筹派位入学,确保应入尽入。落实呼包加快同城化发展协议,保障两市随迁子女实现同城待遇,来我区就学的包头市户籍随迁子女由教育局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大力推进融合教育。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妥善安排入学。
七、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招生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与应急处置预案。
(二)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
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服务,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到位、解释到位。
(三)强化监督问责
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和相关单位。
招生咨询电话:0471-5974190
附件:2025年玉泉区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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