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关于独生子女证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导语 在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情况下,有哪些情况是不能办理的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不能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情况。

  办理条件: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只生育一个子女、子女未满14周岁,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领取;子女超过14周岁以上的,原则上不再申领,确有需要并符合条件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旗县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独生子女证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继续给予奖励。

  从2016年1月1日起,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给予奖励;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以后又生育的,注销光荣证,停止享受奖励,已经享受的奖励金不退还。

  关于独生子女证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对于大部分省市,领取第二胎指标还是非常困难,细则执行上要根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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