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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呼和浩特启动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导语 呼和浩特市决定从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呼和浩特市启动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首府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水平,有效解决影响道路通行秩序、挤占道路资源等突出问题,呼和浩特市决定从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与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局联合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牧局、市邮政管理局及各旗县区政府协同发力,通过强化系统治理、完善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市民出行有序、安全、畅通。

  本次综合整治将紧盯当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六大重点任务。

  一是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以主次干道、商业区、学校医院周边等为重点区域,对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多排停车等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处罚或拖移。同时,全面清理“僵尸车”,并深入挖掘、盘活各类停车资源,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停车位“错时共享”,努力缓解“停车难”。

  二是校园周边交通环境集中整治。推行“校家警”协同护学模式,“一校一策”优化交通组织。通过规范停车管理、完善“错峰上下学”、倡导绿色出行等方式,杜绝接送车辆造成的通行缓慢,守护学生上下学安全。

  三是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对主次干道、市场周边等区域的出店经营、流动摊贩、违规搭建等行为进行清理,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坚持疏堵结合,合理设置便民经营区,维护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四是占道施工集中整治。严格审核占道施工项目,控制围挡范围,严厉打击“围而不建”等现象。加快民生项目进度,实行差异化施工管理,并通过“视频巡检+现场巡查”动态监管,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交通的影响。

  五是影响通行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严查机动车加塞、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开车接打电话以及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等行为。强化科技应用与路面管理相结合,并督促外卖、快递、出租车等行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从业车辆行车停车秩序。

  六是易肇事肇祸违法集中整治。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推进公路设施隐患排查,并强化农机车辆安全监管,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各成员单位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4月20日)。全面推进各项重点整治任务,及时报道工作进展与成效,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有效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参与。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4月20日至4月30日)。系统总结工作经验与有效做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交通治理模式从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精细化治理转变。

  青城交警提示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停车、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首府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提升城市品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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