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二手房夫妻过户办理指南

  呼和浩特二手房夫妻过户怎么办理?呼和浩特二手房夫妻过户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呼和浩特二手房夫妻过户办理费用是多少?呼和浩特二手房夫妻过户办理点在哪里?小编为你带来呼和浩特二手房夫妻过户办理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办理条件

1、夫妻离婚前共有的房产,离婚后约定将房产转为个人独有的,应按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2、房屋登记簿记载为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申请登记为夫妻另一方单独所有;房屋登记簿记载为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申请登记为夫妻共有;房屋登记簿记载为夫妻共有的房屋,申请登记为夫妻一方单独所有。

办理材料

一、婚前财产婚后约定房产共有所有权转移登记:

1、呼和浩特市房屋登记申请书(转移登记);

2、房屋所有权证;

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约定或转让协议;

5、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二、夫妻离婚共有房地产约定个人独有所有权转移登记:

1、呼和浩特市房屋登记申请书(转移登记);

2、房屋所有权证(法院判决离婚,申请人不能提交原件的,由房屋登记机构公告作废);

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离婚证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温馨提示:婚姻关系终止,夫妻双方分割婚内共有财产,申请人提交财产分割协议关于房屋描述与房屋所有权证不一致或有关于取得房地产的附加条款的,需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审批(记载于登记簿)→缮证→发证

办理地点

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大厅

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 00,下午13:30-17: 00

电话: 0471-5332064

呼和浩特市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及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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