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指南
导语 近日,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日前发布了《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指南》,就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申领方式、发放标准等进行了明确。
2021年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指南
1.失业保险金申领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方式
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登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个人网上服务大厅”(http://106.74.0.244:8081/personlogin/#/personlogin)、下载“青城智慧人社”手机APP(只识别安卓手机),或通过电子社保卡平台进行网上申领。
(三)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第1-12个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第13-24个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采暖期发放采暖补贴。
2.农牧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
(一)农牧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条件
单位招用的农牧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
(二)农牧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方式
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登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个人网上服务大厅”(http://106.74.0.244:8081/personlogin/#/personlogin)、下载“青城智慧人社”手机APP(只识别安卓手机),或通过电子社保卡平台进行网上申领。
(三)农牧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标准
农牧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的,一次性发给本人2个月的生活补助;连续工作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生活补助,最高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补助标准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领取生活补助的农牧民合同制工人不享受失业保险的其他待遇。
3.续发失业保险金
(一)续发失业保险金条件
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续发失业保险金办理方式
办理时,不需要个人提供资料,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
(三)续发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第1-24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继续按规定标准执行。领取失业保险金超出24个月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失业补助金申领
(一)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对2021年1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2020年12月为失业保险待遇终止月份)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2021年1月1日后停保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自申领之日当月或次月计发。
(二)失业补助金申领方式
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登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个人网上服务大厅”(http://106.74.0.244:8081/personlogin/#/personlogin)、下载“青城智慧人社”手机APP(只识别安卓手机),或通过电子社保卡平台进行网上申领。
(三)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按我市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采暖补贴、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5.临时生活补助申领
(一)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条件
对2021年1月1日之后停保的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牧民工,可以申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自申领之日当月或次月计发。
(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方式
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登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个人网上服务大厅”(http://106.74.0.244:8081/personlogin/#/personlogin)、下载“青城智慧人社”手机APP(只识别安卓手机),或通过电子社保卡平台进行网上申领。
(三)临时生活补助发放标准
临时生活补助按照我市城镇低保标准发放。
6.经办机构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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