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随军家属医保转移怎么办理?
导语 呼和浩特随军家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指南来了!所需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方式等详见正文!
呼和浩特随军家属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部队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原件。
2、办理地点
在我市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呼和浩特市四个区(新城区、赛罕区、玉泉区、回民区)、五个旗县(武川县、土左旗、和林县、托县、清水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医保服务窗口或呼和浩特市医保中心办理。
3、办理方式
1、部队已将医保个账余额转给随军家属个人
(1)随军家属实现就业并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人或代理人携带部队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表》原件,前往市四个区(新城区、赛罕区、玉泉区、回民区)、五个旗县(武川县、土左旗、和林县、托县、清水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医保服务窗口或呼市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2)随军家属目前待业,由本人留存部队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表》原件。在实现就业后参照第一种情况办理。
2、部队未将医保个账余额转给军属
军属本人或代理人携带部队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到市四个区(新城区、赛罕区、玉泉区、回民区)、五个旗县(武川县、土左旗、和林县、托县、清水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医保服务窗口或市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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